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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提要:政府内部规制是指在政府内部一个公共机构通过制定规则和设定标准的方式影响和规范其他公共机构的活动和行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形:一是政府某些具有经营性质的机构直接从事经济活动,或者从事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准经济活动”时,所受到的经济性规制和社会性规制;二是行政性规制,即对规制者的规制。政府内部规制是政府的自我约束方式之一,但其具有规制主客体都是公共机构,规制机构身兼规制者和被规制者双重身份等特点,因此相较于针对企业的规制,更容易发生规制失败。要使政府内部规制合理化,应从(但不限于)理顺职能、绩效评估、引入竞争和沟通协调等途径努力。
[1] | 罗后清 何国平. 我国的发展模式选择与政府职能转型[J]. 观察与思考, 2013, 0(9): 57-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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