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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新时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所提出的“善治”目标,需要通过提升基层干部治理能力来实现。作为基层治理现代化深入推进的最直接执行者,我国基层干部群体发挥着促进基层治理主体达成共赢的作用,确保着治理目标更注重长远与可持续发展。作为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我国基层干部的一种特殊能力要求,治理能力不同于那种个体因自身完成本职工作所发挥出来的素质要求。治理能力发挥需要多主体合作,着眼于关系与过程导向,更侧重于个体与组织之间的优化整合资源,以及个体能力在治理中发挥的效果与效能。治理能力提升受基层干部个体成长周期的内驱力量影响,也受制于该阶段的基层干部管理体制的外推力量。正是这两种作用力相互作用所形成的合力即综合效应力,共同作用于基层干部队伍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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